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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级:
目前,市场物价涨幅较大,给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。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,决定在
4
月
10
日
之前,为特困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助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补助为生活困难补助,补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此次学校下拨一工部临时困难补助经费
129120
元,标准为
80
元
/
人,共
1614
人;
二、资助对象的确定应坚持公开投票、民主评议,各班于
4
月
2
日前将受资助学生名单报辅导员老师,经一工部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生事务处;
三、已享受国家助学金或困难补助的学生原则上不重复享受;
四、名额分配(略)。
特此通知!
学生事务办公室
2008
年3
月26
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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